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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樊登讲书

读完本文约需50分钟,一本书,读透漫威的前世今生。

今天我讲的这本书,小朋友们一定会喜欢。但是我更希望成年人朋友也听一听这本书,因为它讲的是一门生意,这本书叫作《漫威》。

为什么说它讲的是一门生意呢?这是一个真正无中生有的生意。你想,漫威世界里的这些东西根本不存在,是一些人为创造出来的形象,结果竟然构造出了一个漫威宇宙,创造了几百亿美金的产值。这本书的内容,需要创业者特别去了解和学习。尤其是对于想要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来讲,创意产业是一个巨大的机会。读完《漫威》这本书以后,我个人反正是心潮澎湃,因为我陪着孩子把漫威的电影几乎全看了,对这里面的人物都非常熟悉。

美国队长有一句台词,叫作“我只不过是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子罢了”。这本书的开篇,就是讲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穷小子,这个穷小子并不是美国队长,而是一个叫作马丁·古德曼的人。1908年,马丁·古德曼(原名莫伊·古德曼)出生在美国,现在已经作古了。他的父母是立陶宛移民,他的兄弟姐妹加起来有14个。1924年,马丁·古德曼在还不到20岁的时候就辍学了。辍学之后,他花了差不多5年的时间,从16岁一直到21岁,畅游美国。1929年,他重新回到纽约。

这段经历对他的人生来讲非常重要,因为这段经历使得马丁·古德曼对美国的每一寸土地都非常熟悉,知道各种文化、各种典故。所以,虽然他没有把学上完,但他知道很多事。1929年,21岁的马丁·古德曼回到纽约,进入东方发行公司担任档案员。那个时候,美国的大街上最流行的就是报摊,杂志和报纸的种类极多(就好像我们上中小学的时候,我们的文化生活很多时候就是从路边的报摊上来),有漫画,有高端的杂志,有商业类的杂志等各种各样的刊物,琳琅满目。

那个时候有一种杂志叫作“纸浆杂志”,印刷用纸的质量很糟糕,同时杂志的内容非常暴力、血腥。马丁·古德曼喜欢这些东西,而且他特别爱制作杂志样本,就是把杂志拿回来剪成一块一块的,然后自己再拼凑成一个个收藏本。我们年轻时候也干过类似这样的事,只不过没坚持下来。马丁·古德曼当了一段时间的档案员,到1932年的时候,公司破产了,他不得不开始创业。

1934年,他创办了一家公司,叫作报摊出版公司,他成了负责人。报摊出版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出版纸浆杂志,因为它的成本很低,只要能够找人去写暴力、血腥的文章(那时候还不是做漫画行业),写完以后找印刷厂印刷就可以。马丁·古德曼做生意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四处打探风声,紧跟潮流。他经常去参加各种各样的出版人聚会,问别人最近什么东西好卖,什么东西流行。他特别喜欢吸收这样的信息,回来以后就推出类似的杂志。所以马丁·古德曼有一句名言,叫作“如法炮制准能挣钱”。(完整原文为“如果你有一部作品走红了,那就如法炮制,这样保准能挣大钱。”)

1939年,马丁·古德曼的一个朋友弗兰克·托佩,建议他拓展漫画业务,说漫画市场很有前景,所以他们决定开始找人画漫画。

1938年,随着《动作漫画》创刊号上超人的推出,漫画书才开始流行起来。有史以来第一位从漫画中走出来的超级英雄超人大受欢迎,首期20万册一售而空。第二年,蝙蝠侠在《侦探漫画》第27期中首次亮相。

马丁·古德曼看到这个状况,二话不说,“故技重演——成立一家新公司,为杂志取一个新名字。这家公司被命名为时代漫画公司,马丁·古德曼出版的第一本漫画书名为《漫威漫画》(Marvel Comics)”。这本漫画中出现了两个形象,一个是海王子纳摩,这个海王子纳摩实际上相当于漫威的初代海王。还有一个是霹雳火,这个角色是一个人造机器人。这两个人是它们的初代英雄偶像。第一次印了8万册,一售即空。于是他又增印了80万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又卖光了。马丁·古德曼感到他采到了一座金矿。他“很快出版了第二本漫画书,不过他将《漫威漫画》更名为《漫威悬疑漫画》”。

“1940年,该公司陆续出版了多期《漫威悬疑漫画》,以及《勇敢悬疑漫画》《悬疑漫画》《霹雳火》和《红渡鸦漫画》。”你发现马丁·古德曼的特点了吗?他从来不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他发现一件事能尝试,他就试很多个,甚至自己模仿自己、自己抄袭自己。这样的话,杂志生存的概率就会大得多。因为他也不知道某一本杂志能撑多久。“如果一个新角色或标题有销路,就会被留下”,只要没有销路就立刻关掉,他用的就是这样的方法。

“他只想确保将更多的产品投入市场。这也催生了漫威多年后为人所知和无人小觑的资本——庞大的知识产权。”为什么漫威会有那么多的形象可以用呢?就是因为马丁·古德曼在一开始的时候“瞎折腾”,画了大量的人物和故事。“据估计,目前漫威旗下拥有7000多个著名的漫画英雄人物。如果将漫威创造的所有漫画人物都算上,数量将超过6万个。”就是漫威形象的数量是DC的6倍之多。

“在1940年年初上架的《漫威悬疑漫画》第8期中,海王子纳摩和霹雳火两位角色出现在了同一个故事中。”因为它把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当中的人放在了同一个漫画当中。这也为后来的“复仇者联盟”埋下伏笔,就是它可以跨故事地接触。DC漫画公司直到很久以后才想到这个主意,但是马丁·古德曼在1940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这样的事了。

那美国队长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1940年,两个画师来到他的公司,一个叫乔·西蒙,一个叫杰克·科比。这两个人画了一张美国队长的草图,寄给了马丁·古德曼。

《美国队长》于1940年12月在各大报摊上架……获得了全垒打似的胜利。乔·西蒙说:“首期发行量便接近百万本大关,而且这只是一个月的销量。”这意味着当时看《美国队长》漫画的人比阅读《时代》杂志的人还要多。这一销量让美国队长一战成名,可以与DC漫画的超人和蝙蝠侠分庭抗礼。

1940年11月,时代漫画公司里来了一个17岁的打杂的小伙子,他的名字叫作斯坦利·利博。斯坦利·利博是马丁·古德曼的一个亲戚,但他不是马丁·古德曼招进来的。所以马丁·古德曼有一天进到公司,看到了斯坦利·利博,很吃惊地问:“你怎么在这儿?”一个亲戚家的小孩,竟然在他们公司打工。斯坦利·利博有一个优点,他是个漫画迷,特别喜欢看漫画,而且喜欢发表意见。所以有时候,乔·西蒙和杰克·科比就让他帮忙改改漫画台词,他经常会根据自己的想法替漫画写一些词。乔·西蒙和杰克发现,他竟然写得还挺好。

斯坦利·利博第一次发表文章,是一个豆腐块大小的作品,题目叫作《美国队长挫败叛徒的复仇》,这是他署名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斯坦利·利博决定不用自己的本名,他给自己起了个笔名。他本名叫“斯坦利·利博”,他把“斯坦利”分开,变成了笔名“斯坦·李”(Stan Lee)。我们在几乎每一部复仇者联盟的电影当中,都能够看到的那个客串的老人家就是他。有时候是一个司机,有时候是一个乘客,有时候是一个坐在路边喝咖啡的人,他几乎每次都会露脸。这个17岁的打工的小伙子,成为漫威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也就是今天我们知道的那位已经去世的斯坦·李。

1941年,乔·西蒙和杰克·科比两个人跟老板马丁·古德曼大吵一架后,离开了公司。斯坦·李升任为时代漫画公司的主编。你想,只有18岁,刚进入公司不到一年,他就突然被老板任命为主编,手下管着好多人。这个任命让斯坦·李觉得受宠若惊,压力确实很大。

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初期的漫画公司是怎么工作的,因为这对于我们文化创意产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这个工作模式基本不花什么钱。

斯坦·李每写一页,就会打电话给自由职业画家,向他们口述自己所写的内容,之后周而复始,把整个故事口述给画家,直到整部漫画完成为止。而斯坦·李总是同时创作多个故事。斯坦·李会与三四个人同时合作,让他们完成部分(不同的)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即使在参军期间,斯坦·李仍坚持为马丁·古德曼创作漫画。战争结束后,斯坦·李重返纽约,继续担任时代漫画公司的主编。

斯坦·李后来讲,如果他们能像今天的创作者一样,知道这些漫画这么值钱的话,他早就是亿万富翁了。但实际上,斯坦·李从来都不是漫威的老板,他在漫威拿到的永远是小钱,做老板的人才能够赚到大钱。

二战以后,超级英雄模式开始过时,科幻和恐怖的内容开始登上漫画杂志的封面。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有一位心理学家发表了多篇文章,不断地抨击漫画,认为漫画会对青少年的心智造成负面影响,会让青少年变得疯狂,会助长犯罪率,导致全民开始抵制漫画。家长们不让孩子看漫画,连漫画出版商也开始自我约束,所以漫画的销量开始急剧下降。就是在这个阶段,马丁·古德曼把这个公司裁到只剩斯坦·李一个人(勘误:他命令斯坦·李解雇了他手下的所有员工),斯坦·李一个人继续支撑漫画业务。这是第一个阶段,我们说来自布鲁克林的穷小子——马丁·古德曼创造了这么一家漫威公司。

接下来我们进入了“复仇者计划”,就是我们说斯坦·李的第一阶段。1961年,斯坦·李实在撑不住了,所以下定决心要向马丁·古德曼辞职。在这个时候,马丁·古德曼突然向斯坦·李提了一个要求,让他设计一个像“正义联盟”那样的超级英雄团队。这是因为当时DC的正义联盟出现了,马丁·古德曼一看销量非常好,于是也希望斯坦·李设计出一套类似的漫画。

斯坦·李跟他老婆商量这件事,他老婆很明理,就劝他说,你既然有这个梦想就去实现它,去画你真正想画的,最糟糕的结果无非就是离开。你现在都已经决定要离开了,还怕什么呢?于是斯坦·李没有离开,又留下来接着创作。这一次他创作出来的人物,就是神奇四侠。

很多人可能对神奇四侠不像对钢铁侠这么熟悉,他们也是漫威的英雄。神奇四侠里有四个人:男主人公叫神奇先生,然后是他的女朋友隐形女(会隐形),第三位是隐形女的弟弟霹雳火,还有一个是浑身石头块的,叫石头人。

马丁·古德曼想要打造一个超级英雄团队,但斯坦·李并不打算模仿DC漫画的正义联盟。此外,他还想极力摆脱时代漫画公司一直以来的风格。斯坦·李说,他想设计更加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避免超级英雄一成不变,把虚幻的故事写活。他笔下的人物要更加有血有肉。他们有超能力,但也有缺陷。他们有个人问题和交际障碍,也会经历内讧。这些在当时的漫画界可不多见。……斯坦·李认为,这会让人物和故事情节更加贴近凡人。

各位,你们可能也看过《超人》或者是《蝙蝠侠》,你更喜欢超人和蝙蝠侠,还是更喜欢绿巨人和钢铁侠呢?你们可以自己衡量一下,咱们不站队。他们的区别在哪儿呢?你会发现钢铁侠和绿巨人的缺点很明显,所以他们身上带有幽默感。但反过来看超人、海王和神奇女侠,几乎都毫无缺点。所以,将人物的背景和形象变得复杂,让这些超级英雄充满缺点和矛盾,心中充满了烦恼,这是斯坦·李所创造的漫威模式。

漫威模式的特点是什么呢?有必要跟大家念一下这一段,这个特别重要,这就是我们讲的创作心法。

大多数今天为观众熟知的漫威大片中的英雄角色均诞生于1961—1967年。斯坦·李通常先大致构思出角色和情节,然后将自己的想法转达给一位画家,如杰克·科比。然后,杰克·科比会接管后续的过程。他会设计角色的外貌,绘制底版,充实情节,设计动作。斯坦·李或其他工作人员,如他的哥哥拉里·利博,则会为每个底版撰写对话和题注,之后上色。这一协作过程被称为漫威模式。

今天,人们还在争论在这一时期究竟是谁创造了某个漫威人物,但这很难说得清。正如斯坦·李所说:“大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没有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创造者,大家只是各司其职。”

有时候在公司里,我们把KPI分得特别细,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当你把KPI分得特别细的时候,比如我干的这个工种,我有多少KPI,那你干的那个工种,你有多少KPI,这样细分的话,反而没有创新了。

1962年,蚁人诞生。然后是无敌浩克(也就是绿巨人)、雷神、蜘蛛侠,也都是1962年诞生的。“这些角色多多少少受到马丁·古德曼的反对。他喜欢看漫画大卖的销售数据,但对于漫画的内容,他的看法十分狭隘。”马丁·古德曼特别讨厌蜘蛛侠,他说:“蜘蛛多么让人讨厌!你不能管一个超级英雄叫蜘蛛侠!”但是,斯坦·李坚持画蜘蛛侠。就是这么一个被马丁·古德曼瞧不上的角色,后来成为漫威重要的标志。“以蜘蛛侠这一角色为原型拍摄的一系列电影获得了总计高达63.6亿美元的收入。”

1962年,斯坦·李创造出了更多的角色。1963年,他和团队创作了钢铁侠、尼克·弗瑞、奇异博士和黄蜂女。由查尔斯·泽维尔教授(即X教授)、万磁王、镭射眼、野兽、天使、冰人、惊奇女孩、幻象大师、快银、蟾蜍、绯红女巫组成的X战警也首次亮相。斯坦·李最初并不想将他们称为X战警,而是称为“变种人”,但马丁·古德曼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漫画读者不会理解“变种人”是什么意思。那一年,斯坦·李还推出了复仇者联盟,成员包括钢铁侠、浩克、雷神、蚁人和黄蜂女。1964年,他重新启用美国队长,让其加入了复仇者联盟。黑寡妇、鹰眼和超胆侠也陆续登场。

1961年到1963年,这是斯坦·李创造力爆棚的时期。“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时代漫画公司正式定名为漫威漫画公司。……1963年5月,漫威漫画集团(Marvel Comics Group)的品牌字样开始出现在封面上。”

漫威模式还包括什么呢?斯坦·李在漫威杂志上开设了一个社论专栏,也就是说,他不只画漫画,还要发表对社会的意见,比如说对于种族歧视、男女平等问题,以及战争的看法等。所以,斯坦·李是一个充满社会责任感,有着批评精神的人,他给漫威的漫画带来了大量的道德前提。道德前提对于一部漫画的生命力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而且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种族歧视是非常严重的,斯坦·李在那个时候推出了多种族英雄,比如黑豹。他后来还创作了女性超级英雄,这在当时都是很进步的表现。

1968年,马丁·古德把公司给卖了,因为他年纪也大了,当时已经60岁了。他把整个出版企业卖给了一个叫完美电影和化学公司的联合企业,卖了1500万美金。卖了之后,改名为卡当斯实业公司。1972年,马丁·古德曼从总裁兼发行人的职位上退休。退休的时候,他要求他的儿子奇普·古德曼来接班,但是卡当斯的老板瞧不上奇普·古德曼。最后马丁·古德曼一气之下另立山头,创办了亚特拉斯漫画公司,让他的儿子奇普·古德曼负责,而且还把斯坦·李的哥哥拉里·利博挖了过来。也许马丁·古德曼觉得姓“利博”的人应该都能搞创作,就把斯坦·李的哥哥挖过来做主编。亚特拉斯漫画公司仅存活了一年便倒闭了。

当斯坦·李掌控漫威漫画公司以后,他的目标是让漫威成为“下一个迪士尼”。成为下一个迪士尼的门槛在哪儿呢?迪士尼的影响力大是因为它的角色无人不知,连远在中国的人都知道米老鼠和唐老鸭。但是,漫威漫画角色的知名度只存在于漫威迷当中,只有定期买杂志的那些人很了解他们的角色,没法破圈。

所以斯坦·李当时经常去大学里演讲,去跟年轻人讲他的理想,讲他创造的这些角色和故事,就是为了能够破圈。但是,这样的做法依然无法挽回20世纪70年代漫画销量的大幅下滑。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创业有时候能够成功,跟时机和运气有很大的关系。同样是斯坦·李在操盘,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可以做起来,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就没有办法了。而且这个时候,斯坦·李甚至还拥有了更大的权力,有更多的财务支持,还是不行。仅过了两年,斯坦·李辞去了总裁的职务,但是还担任发行人一职。

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漫威公司开始尝试做一些新业务的探索,比如说出卖角色。虽然漫画杂志卖不动了,但是漫画角色有人认识,他们可以把漫画角色授权卖给别人。这个阶段的漫威为了生存,昏招频出,以很便宜的价格卖了很多角色的授权。

漫威漫画公司开始通过将旗下漫画角色授权给玩具制造商和娱乐公司的方式来创收。……早在1966年,漫威漫画公司就将美国队长、钢铁侠、绿巨人、雷神和海王子纳摩的人物形象授权给了格兰特瑞-劳伦斯动画公司使用,该公司随后制作出了儿童电视动画片《超级漫画英雄》,但仅此而已。这笔交易的目的只有一个——卖出更多的漫画书。但是,现在卡当斯实业公司想让漫威漫画人物出现在电影和电视中。

这时候遇到了一个难题。1971年的时候,“奇普·古德曼(马丁·古德曼的儿子)便已经出售了几乎所有漫威漫画人物的电影版权。购买者是年轻的音乐会推广人史蒂夫·莱姆伯格”。卖了多少钱呢?2500美元。“幸运的是,卡当斯实业公司的律师设法从史蒂夫·莱姆伯格手中收回了版权。漫威漫画公司绝处逢生。”

“版权收回后,斯坦·李千方百计在纽约和好莱坞宣传漫威漫画的超级英雄。”但是,这是有困难的。困难在哪儿呢?首先,所有的人都搞不清楚漫威的漫画形象做出来的片子是给谁看的,好莱坞的人也想不清楚这个形象到底应该怎么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动作呈现问题。漫画里的钢铁侠既能喷火又能飞,画起来容易,但那时候的电影特效没现在这么发达,所以电影中很难呈现这些漫画中奇思妙想。这是当年导致漫画搬上大荧幕卡壳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1978年,一个电影界里程碑事件出现。不知道你小时候有没有看过《超人》这部电影,我记得很清楚,20世纪80年代初,我姐姐和她的同学带着我去电影院看《超人》。我当时惊呆了,看到超人在电影里贴着湖面飞过去,非常有代入感。虽然当时不是3D电影,但你会有自己真的飞起来了这种感觉,那是非常震撼的。这部电影上映了以后,这些虚拟角色才开始被人们重视。

斯坦·李奇招迭出之后,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1976年,漫威漫画公司将《蜘蛛侠》和《绿巨人》的真人演出的电影版权出售给了史蒂夫·克兰茨,将《蜘蛛侠》的电视版权卖给了丹·戈德曼。环球电视公司的弗兰克·普赖斯在儿子的运动衫上看到绿巨人的形象后,非常感兴趣,一直谋求将这些角色改编成电视真人秀的版权。最后,他以1.25万英镑的价格获得了12个漫威漫画角色的版权。随后,弗兰克·普赖斯成功地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推荐了以8位漫威漫画人物为主角的电视剧,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同意为每部电视剧提供2小时的免费试播时间。

1977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了《神奇蜘蛛侠》,但反响平平。斯坦·李抱怨道:“《神奇蜘蛛侠》的制作人员写的剧本一个比一个烂。所以,我们要么放弃这部电视剧,要么对糟糕的剧本继续忍气吞声。编剧们都是一群笨蛋,稍好一点的也习惯于用可以互换的情节来编写电视连续剧。问题是,我们的每个角色都需要特殊情节,因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电视剧《神奇蜘蛛侠》播出了13集,随后停播。

那段时间,漫威就是盲目探索。在这一段盲目探索的经历当中,漫威做对的事是它自己不投资,因为它是个小公司,没有那么多的钱投资拍摄电视剧、电影。但是,漫威的困境就在于它随意将它的形象授权给别人,几乎到处都有它们的版权问题。

1980年,为了使漫威漫画人物跟好莱坞融合,斯坦·李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这时候又遇到了一个困难:斯坦·李的工作作风是典型的快节奏。你想想看,他构思出来一个想法,打电话给画师绘画,下周就可以看见成品了,很快就可以完成这个漫画制作的闭环。但是好莱坞的工作形式是什么呢?一个项目跟5年很正常,甚至有的项目需要跟10年,他需要慢慢磨剧本,天天喝着咖啡,见各种各样的人。所以斯坦·李极其不适应这种节奏,大量的想法和创意在好莱坞化为泡影。因为做漫画和做电影根本是两件事,这是非常难以跨越的一个鸿沟。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漫画市场开始回暖了。回暖的原因是什么呢?小时候看漫画的那群人长大了,他们开始怀旧,就像我们今天有时候怀旧可能会买80年代的产品一样。那时候很多人开始收集棒球卡,而棒球卡上非常适合印超级英雄。所以,漫威和著名的玩具品牌商美泰签约,做了一套《漫威超级英雄之秘密战争》的漫画。1985年底,它们的收入达到了1亿美元。但是这个过程当中,漫威漫画公司(勘误:破产的公司为卡当斯实业公司)突然破产了。

为什么呢?因为漫威遭遇了80年代初美国商业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个周期,叫恶意收购。大家如果看过一本书,叫作《门口的野蛮人》,你就会知道恶意收购是一段在美国商业史上非常著名的周期。因为当时美国的资本市场非常发达,所以有很多“捕手”到处找那些被低估的公司。当他们发现这个公司市值被低估,就会悄悄地开始买入它的股份,买入的量达到一定比例,到最后强制性控股,然后让公司的创始人出局。

他们的目的并不一定是好好经营这家公司。也可能有人是想要好好经营公司,但有的人把公司买下来以后,进行包装、炒作,最后赶紧卖掉。这种公司赚钱极快,但风险也很大,并且它给被收购的公司带来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所以当漫威漫画公司赚了1亿美元的时候,正觉得高兴,突然有一天,办公室里边来了一个人,指手画脚。然后这些编辑说:“你干吗呢,你是谁啊?”他说:“我是这个公司的老板。”这个收购漫威的公司叫作新世界电影公司。突然之间,漫威换了老板。

接下来的一章叫“漫威史诗之战”。漫威该怎么崛起呢?当时,新世界花了4600万美金买了漫威(就是漫威漫画公司和漫威影视公司),更名为漫威娱乐集团。这次收购对于漫威的好处是什么呢?好处是漫威算是进入好莱坞了,因为买它们的老板也来自好莱坞,他懂得怎么制作影视剧。坏处是什么呢?就是他们完全不了解漫画。

这个老板(新世界电影公司总裁鲍勃·瑞海姆)买下漫威以后,给别人打电话说,我们把超人所属的公司买了。然后电话那边的人问,超人的公司,是DC吗?他说,不是DC,是MC。另一个人说,那不是超人的公司,那是蜘蛛侠的公司。这个老板吓坏了,赶紧说,能毁约吗,能不能不买?但是不行,合同已经签了,必须买。结果再一查,发现蜘蛛侠的版权也不在手里,他特别痛苦。

1989年的时候,一个叫作罗纳德·佩雷尔曼的人以1.45亿美元的价格买下了新世界公司。这个人是一个典型的买卖公司的大鳄,他对于任何公司都没有什么感情,就是喜欢买进卖出。这个阶段的漫威娱乐,“就像弹球机里的弹球一样被人甩来甩去”。

从1989年罗纳德·佩雷尔曼接手到1996年,漫威娱乐经历了一系列令人头晕目眩的变化和阴谋,这些变化和阴谋的目的是让控制漫威娱乐的个人受益,而不是让公司的股东、员工和漫画迷受益。

“当罗纳德·佩雷尔曼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时,DC漫画公司超越漫威娱乐,再次成为产品最畅销的漫画出版商。”就是他只负责用这个公司的大名气去造各种概念,让公司的业绩看起来好像很不错,实际是在大幅下滑。然后卖垃圾债券,卖完了以后,把钱套到他控股的其他公司里。但是漫威娱乐本身没有从中得到钱,而且公司的业绩不断地下滑。当一家公司进入这些公司猎手的手里以后,真的太可怕了。没有人热爱漫画,没有人在乎漫威的这些英雄到底应该怎么制作,就只是不断地压榨它、抽干它的价值。

漫威的转折点在哪儿呢?转折点来自一个很小的合作商。罗纳德·佩雷尔曼觉得他们的合作商特别多,有个合作商不大不小,也没有贡献太大的利润,这个公司叫作Toy Biz,它是一个玩具生产商。这个公司的老板叫艾克·皮尔穆特,是一个以色列人。他做生意非常反脆弱,他就是找人来设计一些玩具的概念,想好这个玩具的概念以后,把订单给中国的工厂制造,然后再运回美国卖,生意还做得不错。他们跟漫威之间有些小的合作,但这个合作在漫威看来没有太大价值,所以漫威决定终止跟它们的合作。

就在漫威决定不跟艾克·皮尔穆特合作的时候,艾克·皮尔穆特他们孤注一掷,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艾克·皮尔穆特有一位合伙人叫作阿维·阿拉德(也是以色列人),这个人在漫威历史上也很重要。这两个人做了个什么决定呢?他们想,漫威不是不跟我们合作了吗?那这样,我们可以换个方式。“他们计划将玩具生意公司46%的股份转让给漫威娱乐”,就是你不是嫌我不给你创造利润吗,那我把我46%的股份卖给你。“外加700万美元现金,以及部分决策权和人事权,以换取使用漫威漫画角色制作玩具的独家永久免除版税的许可。”

那个时候漫威的形象没有那么贵,所以艾克·皮尔穆特他们愿意给漫威700万现金,还加上公司46%的股份。这样的话,咱们是一家了,所以你得把所有形象的使用权给我。这个协议达成了。因为阿维·阿拉德不是老板,所以除了工资之外,他还能够获得公司10%的股份。这就是这次交易的整个过程。

这次交易最大的好处,是让阿维·阿拉德加入了漫威公司,他成了掌管漫威形象的CEO。“阿维·阿拉德进入好莱坞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斯坦·李(他还在一直在这个公司负责内容)共同制作《X战警:动画系列》,并担任配音执行制作人。《X战警:动画系列》很快成为首屈一指的儿童卡通片。”

“1993年夏,阿维·阿拉德还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达成一项协议,拍摄一部真人版的X战警电影。阿维·阿拉德接手漫威电影公司后,发现有一部以神奇四侠为主角的低成本电影已经接近尾声。”就是有人花了100万美元已经把这部电影拍了,都到后期制作环节了。阿维·阿拉德听说了这件事,认为绝对不能让这部电影上映,因为这部电影一旦上映,漫威的这些角色都不值钱了。神奇四侠这个在漫画里这么成功的IP,如果被他们拍成烂片上映的话,那就完蛋了。

所以阿维·阿拉德找到这家公司,让对方别上映。对方说已经拍摄完成了,不上映不行,于是他花了几百万美元把电影买回来,然后把电影胶片全烧了,就相当于把这部劣质的《神奇四侠》电影扼杀在了摇篮当中。他和斯坦·李两个人搭档,在好莱坞不断地跟人谈版权、授权,谈怎么样能够拍一部像样一点的电影。

待选角色有神奇四侠、X战警、超胆侠、绿巨人浩克、银影侠和钢铁侠,但没有一个角色被拍成电影。关于蜘蛛侠的电影开发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一直处于被搁置的状态。制作人罗杰·科尔曼和詹姆斯·卡梅隆曾试图制作一部关于蜘蛛侠的电影,有三家电影公司获得了蜘蛛侠的版权:奥利安电影公司、坎农影业和卡洛可电影公司。据说坎农影业曾投入1000万美元用于电影开发,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蜘蛛侠的版权最终落到了米高梅电影公司手中——至少米高梅电影公司是这样宣称的。之后,陷入版权纠纷的蜘蛛侠被官司缠身长达8年之久,各大电影公司均声称拥有蜘蛛侠的版权。

就是版权卖乱了。你想,谁都能够拿着蜘蛛侠跑出去授权,这样的话就没法拍了。1995年的时候,公司出现了巨大的危机,因为像罗纳德·佩雷尔曼这样的人,他整天拿着钱左手倒右手,又用了大量的贷款,所以存在大量的风险。在1996年12月,罗纳德·佩雷尔曼迫使漫威娱乐申请破产,原因是有大量的股东对他进行诉讼。因为罗纳德·佩雷尔曼在坑公司的钱,把公司的钱往外挪,所以股东要告他。而罗纳德·佩雷尔曼认为,你们要告我,我就让公司破产,让这个公司一无所有。所以,他们之间一时闹得非常僵。

“罗纳德·佩雷尔曼、卡尔·伊坎和拥有漫威娱乐大部分债务的银行在破产法庭上争夺企业的控制权长达一年之久。……而艾克·皮尔穆特和阿维·阿拉德坚持战斗。”这两个以色列人意志真坚定,虽然他们只是小股东,而且只是一部分债权的拥有者。阿维·阿拉德作为职业经理人,发表了这么一段讲话。他跟法官讲:

“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国家之一。但环顾四周,你会发现拍成电影并存活下来的超级英雄角色少之又少。虽然我们拍出了《星球大战》,还拍出了《星际迷航》,但你很难再找出其他例子。我坚信仅蜘蛛侠这个角色就价值10亿美元。但现在,在这个疯狂的关头,你们想让卡尔·伊坎仅花3.8亿美元就买走整个漫威?漫威旗下的每个超级英雄人物都价值10亿美元!我们还有X战警,还有神奇四侠,他们都可以被拍成电影。”

阿维·阿拉德为什么没有提到钢铁侠、美国队长和绿巨人?因为那时候它们还都不值钱,那时候最值钱的是蜘蛛侠。

最终,艾克·皮尔穆特笑到了最后。玩具生意公司向卡尔·伊坎支付了35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并对他免于起诉。卡尔·伊坎承诺不再对玩具生意公司提起诉讼。玩具生意公司同意使用过桥贷款,从银行手中买下漫威娱乐。1998年6月,漫威娱乐与玩具生意公司合并,成立漫威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由艾克·皮尔穆特担任首席执行官。艾克·皮尔穆特和阿维·阿拉德解救了漫威。

经历了这么一场官司之后,漫威终于脱离了罗纳德·佩雷尔曼的魔爪,可以好好做自己的业务。以上就是关于漫威的史诗之战。

接下来,进入好莱坞。艾克·皮尔穆特用了那么多钱,买下了这个公司,因为这个人是一个极其节俭的人(补充说明:艾克··皮尔穆特想方设法节省开支,以还清为达成破产和解协议而产生的2亿美元债务)。他曾经出现在我们讲过的一本书里边,叫作《一生的旅程》,是讲迪士尼的CEO罗伯特·艾格的故事。罗伯特·艾格收购漫威时的谈判对象就是艾克·皮尔穆特。艾克·皮尔穆特很神秘,不太愿意出现在公众场合,大家基本不认识他。他节俭到什么程度呢?有一个外界的评论说,如果由着他来管理公司的话,他会把公司裁到只剩他一个人。因为对于艾克·皮尔穆特来讲,他觉得这个公司就是把这些形象卖来卖去,自己是出售这些漫画形象的,这需要什么人呢?所以他当时大量地裁员。

1997年的时候,一个小角色突然冒出来了——刀锋战士。这个角色是《漫威》里的一个配角,不是主角。结果其他公司把他拍成电影上映以后,获得了1.31亿美元的票房。但是漫威公司只获得了2.5万美元利润,因为漫威只是授权方。这件事给漫威造成的刺激很大,它们再次跟索尼谈蜘蛛侠授权的时候,开价2000万美元。因为当时漫威没有钱了,很穷,所以就跟索尼要2000万美元,说可以把蜘蛛侠卖给索尼。但索尼只出1000万美元。最后,双方经过了长时间谈判以后,达成了一个协议,就是漫威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把蜘蛛侠的版权卖给了索尼影业,但每一次索尼拍摄的蜘蛛侠电影上映,漫威可以获得5%的票房分成。如果电影票房一个亿,漫威能得到500万美元的票房分成。但是,所有蜘蛛侠的玩具销售收入,索尼要分一半。所以这个谈判其实索尼还是蛮占优势的。达成协议之后,蜘蛛侠被卖给了索尼,为之后它始终无法回归复仇者联盟埋下了一个伏笔。

1999年,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拍摄了《X战警》。《X战警》的道德前提就是我们前面说的种族偏见和歧视的问题,这部片子大受欢迎。休·杰克曼当时演金刚狼。大家知道,休·杰克曼演金刚狼这件事当时一波三折。当时好多演员都想演金刚狼,休·杰克曼最后到片场试镜的时候,电影都已经开拍三周了。就是电影开拍了三周,还不知道男主角是谁,休·杰克曼这时候才来试镜。

“阿维·阿拉德和斯坦·李经常与布莱恩·辛格促膝长谈”,布莱恩·辛格就是《X战警》的导演,“向他提出一些关于角色和X战警漫画世界架构的建议”。对于漫威来说,好处是虽然我把这个IP授权给你了,但是我依旧可以不断地参与这部电影的制作,我不能够不管。不管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拍出像之前《神奇四侠》那样的电影,还不如销毁算了。

电影制作团队当中有一个制片人,叫作劳伦·舒勒·唐纳,是一位女士。“她曾协助漫威娱乐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达成协议。劳伦·舒勒·唐纳手下有一个20多岁的男助理,对漫画《X战警》了如指掌。”这个助理的名字叫凯文·费奇,这个人是真正把漫威推上顶峰的一个年轻人。他当时只是个助理,但最终成为漫威发展历程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X战警》在2000年上映,大获成功,收获了2.96亿美元的票房。然后2002年的4月份,漫威找了山姆·雷米拍摄《蜘蛛侠》,这部《蜘蛛侠》的票房达到了8.25亿美元。但是你注意,这个收入是谁的呢?是索尼的。片子拍完了以后,根据协议漫威获得了5%的票房分成,而且还要出让蜘蛛侠一半的玩具的收入。这让漫威极其愤怒,虽然是它们之前签的协议,但是一看这太亏了,5%的分成实在是太少了,怎么也挣不回来钱。

于是漫威开始对索尼进行大量的诉讼,要求索尼赔偿。最后,索尼跟漫威在2004年达成庭外和解。和解的结果是,索尼如果再拍摄蜘蛛侠的电影,漫威能够得到所有营销收益的3/4。

2003年开始,漫威电影开始在好莱坞井喷。

2003年:《X战警2:X战警集结》《超胆侠》《绿巨人浩克》

2004年:《惩罚者》《蜘蛛侠2》《刀锋战士3:三位一体》

2005年:《艾丽卡》《类人体》《神奇四侠》

2006年:《X战警3:最后之战》

2007年:《幽灵骑士》《蜘蛛侠3》《神奇四侠2:银影侠现身》。

大家可能很关心,斯坦·李这个老头现在在干吗?因为漫画已经越来越没落了,他在公司里应该怎么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呢?他找定位的方法就是告漫威。因为斯坦·李认为,漫威的这些角色都是他创造的,现在卖来卖去,却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2002年,斯坦·李起诉漫威娱乐集团和漫威人物公司,索要1000万美元。”他要的也不多,实际上他跟那些漫威老板比起来,根本没赚什么钱。“斯坦·李声称他与艾克·皮尔穆特曾于1998年达成一项协议,该协议规定斯坦·李为名誉主席,承诺支付给他丰厚的年薪,为他的妻子提供养老金,并承诺他将获得漫威娱乐出品的电影和电视利润的10%,但这一切并未兑现。”大家评论这件事说,斯坦·李起诉漫威就像桑德斯上校起诉肯德基一样——桑德斯上校就是肯德基logo上的那个老爷爷。

“2005年,漫威影业宣布与斯坦·李达成和解协议。斯坦·李得到1000万美元,并将继续领取年薪,但这一和解协议也终止了斯坦·李分享未来收益的权利。”也就是说,那10%的利润斯坦·李就不要提了,因为数目太大了,给他1000万,再给他发年薪就行了。

“但是,2007年,斯坦·李传媒公司对漫威娱乐提起了10亿美元的诉讼。”就是斯坦·李又告了漫威娱乐。“这场官司一直持续到2009年,最终迪士尼收购了漫威娱乐”,说算了,别争了,我来解决吧。迪士尼买下漫威娱乐以后,“同意给POW!娱乐公司(斯坦·李的公司)支付一小笔赔偿金,另外每年支付125万美元(约1000万人民币)给POW!娱乐公司,作为斯坦·李的顾问费用。这一和解方案,加上在所有漫威电影中的固定客串,便是斯坦·李晚年生活。2018年,斯坦·李去世。”

在这个过程当中,虽然拍摄出了大量的漫威电影,但是漫威赚到的钱都是非常有限的,因为都是授权给别人拍摄的。所以这时候他们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自己拍。漫威应该自己拍电影,才能够真的把这些角色变成现金收益。

花费整整一年时间后,大卫·梅塞尔(漫威著名的制片人)终于如愿以偿。2005年4月,漫威娱乐公布:美林证券将向漫威娱乐注资5.25亿美元,并允许漫威娱乐以最高1.65亿美元的预算拍摄任何评级为PG-13的电影。

漫威虽然知道自己应该拍电影,但是股东们有一个硬条件,就是不许花自己的钱。大卫·梅塞尔很聪明,他找到美林证券,对于美林证券来说几个亿就是小钱,这样的话,反脆弱性就不一样了。美林证券同意给它们5.25亿美元,只要每部电影的预算不要超过1.65亿美元。1.65亿美元拍大片都足够了。

漫威娱乐无须投入资金,也不必承担任何风险。此外,漫威娱乐将保留所有的消费品权利和百分之百的玩具销售收入。漫威娱乐享有创作控制权,能够建立自己的影片资料库,并可以任意支配旗下的超级英雄角色。大卫·梅塞尔形容这笔交易“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为什么美林证券这么好,给漫威投资这么多的钱呢?“那是因为大卫·梅塞尔给美林证券提供了抵押品——不是漫威娱乐的股份,而是押上了漫威娱乐旗下的部分超级英雄人物,其中包括蚁人、复仇者联盟、黑豹、美国队长、奇异博士、鹰眼、尼克·弗瑞、小小超英联盟和功夫大师上气等。”也就是说,如果漫威花完5.25亿美元,但最后收入没有达到预期,这些角色就不归漫威,全都归美林证券了。所以对美林证券来讲,这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2005年春,当这笔交易正在酝酿时,美林证券临阵退缩了。它改变了既定方针,要求漫威娱乐承担1/3的电影预算资金”。这个过程咱们也都能理解,比如说你要给一个人投资,这个人一分钱都不出,你是不是也会很担心?所以你可能会跟他讲:“这样,你抵押一套房,你出200万,我出1000万,咱们一块儿干,至少你出了200万,你有这个诚心。”所以,美林证券要求漫威出1/3的预算资金。但是,漫威觉得1/3的资金对它们来说也是一笔大钱,不能承担这个费用。“漫威娱乐董事会坚决反对,其绝不会拿漫威娱乐的钱冒险拍电影。”这事怎么解决呢?最后,凯文·费奇想出了解决方案。

凯文·费奇说:“我将电影版权卖给了几十个国外买家,因为我们必须通过海外版权预售筹集大部分资金。我们在一家完工保险公司购买了影片完工保险。”这意味着漫威娱乐必须按照美林证券的要求筹集到足够的预算资金,但在影片交付前,漫威娱乐无须实际支付这笔资金。美林证券对此表示认可。

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任何事总有办法。“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漫威被逼到绝境了,没办法,漫威提出电影上映的时候,将售卖海外版权的收入用来支付预算的1/3;如果电影没拍完,漫威还买了保险,保险金偿付也能支付1/3的预算。漫威用这样的方法,解决了美林证券要求它们出资的问题。

2005年9月,漫威娱乐完成融资,漫威娱乐将企业名称从漫威公司改成了漫威娱乐。“漫威影业自己制作电影的时机已然成熟。”到这儿,他们终于可以自己拍摄电影了。

接下来,这一部电影就叫作《钢铁侠》,漫威把宝全部押在第一部《钢铁侠》上。当时有一个选谁的问题,到底是先拍美国队长、钢铁侠,还是绿巨人。你们知道漫威怎么做的吗?漫威很聪明,它的办法是找来了一群孩子。因为那个时候美国队长和钢铁侠的知名度都已经不高了,都是怀旧的大人才知道,一般的小孩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所以漫威找了一群孩子,孩子们来了以后,由一个编剧给这些孩子们讲这几个故事。讲完了以后,把美国队长的盾牌、钢铁侠的面罩、雷神的锤子全部放在一个房间里,让孩子们随便挑,看孩子们挑选谁的道具。

这个做法太聪明了。它不是问孩子们说你喜欢谁,因为说你喜欢谁,很有可能是假的,但是你想挑谁的武器,这代表你内心崇拜谁。结果发现,绝大部分的孩子喜欢钢铁侠。

当时,尼古拉斯·凯奇和汤姆·克鲁斯都曾对出演钢铁侠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最后都不了了之。而且有很多导演拒绝拍摄钢铁侠,原因是他们认为一堆钢铁怎么能飞起来呢,这不符合物理学原理呀。

2006年4月,漫威影业聘请乔恩·费儒来担任《钢铁侠》的导演。乔恩·费儒曾经拍过一部电影,叫《勇敢者的游戏》(Zathura),被凯文·费奇看中了。凯文·费奇觉得他太好玩了,既有幽默感,又能够把握分寸。所以,凯文·费奇就定了这么一个不太知名的导演来拍《钢铁侠》。

乔恩·费儒对电影《钢铁侠》有一个愿景,想把它拍成“一部独立电影——兼具间谍片和惊悚片的特点;它应该像罗伯特·奥尔特曼执导的《超人》,带有汤姆·克兰西小说、詹姆斯·邦德(007)电影、《机械战警》和《蝙蝠侠:侠影之谜》的基调”。

他希望《钢铁侠》这部片子能够生生不息地,像一个独立的IP一样,一代一代传下去。

“乔恩·费儒希望这部电影看上去尽可能逼真。”他准备了一个大牌子,在上面写着“真实可信”四个字,把它挂在门上。大家回忆一下《钢铁侠1》里的情节,托尼·斯塔克是一个浮夸的、卖武器的富二代,跟着美国大兵到了阿富汗战场上,相当可信。然后他被俘虏,被关进了山洞。在山洞里他遇到了一个和他一样的科学狂人,他们两个人用山洞里的那些机器残骸和燃料,拼凑在一起做出了一个钢铁侠的护具,冲了出来。而且钢铁侠第一次起飞,在飞过了一个山丘以后,直接掉下来摔得七零八落。因为导演认为,我要让你有真实感,要让你感受到这是真实可信的、在现实中能够发生的事。他做到了,他让人们觉得钢铁侠是真的存在的。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选了小罗伯特·唐尼出演这个角色。“小罗伯特·唐尼的表演超越了漫画书中高中辍学、感情不顺的人物原型。”因为小罗伯特·唐尼跟托尼·斯塔克很像,所以他演出了一个拈花惹草又惹人讨厌的浑蛋形象。导演乔恩·费儒说服大家,说:“让小罗伯特·唐尼出演《钢铁侠》,就像让约翰尼·德普出演《加勒比海盗》一样。他一定会让电影《钢铁侠》成为经典。”

因为小罗伯特·唐尼是一位非常有天分的演员,所以他一下子把钢铁侠这个角色演红了,大获成功。你知道当时拍这部电影有多艰难吗?就是连漫威的玩具生产部门,都不愿意预先制作大量的钢铁侠玩具,因为他们预测卖不动,他们觉得大家不知道、不了解钢铁侠。所以当时这个团队所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到处造势、创造新闻、开发布会,让所有人知道会有这么一部电影出现。

《钢铁侠》电影后来大获成功。“最终,《钢铁侠》的全球票房达到5.85亿美元,净利润超过1亿美元。钢铁侠漫画的销量也随之增长了22%。2008年,漫威影业的总收入增长近40%,达到6.76亿美元。”随后,导演乔恩·费儒又同意执导《钢铁侠2》,在他同意执导的消息公布当天,漫威的股票就涨了9%。这说明观众已经非常看好这个组合了。这就是整个《钢铁侠》成功的过程。

接下来,拍摄的第二部电影就是《无敌浩克》。《无敌浩克》虽然没有赔钱,但是没有很成功。原因是什么呢?《无敌浩克》拍得实在太黑暗了,它不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漫威电影的基调,而是一个黑暗的基调。原本的设定里,一开场就是主人公绿巨人自杀,虽然自杀的情节被凯文·费奇删掉了,但是整部影片的基调是依然是黑暗的、沉重的,所以电影的票房不高。

所以从《无敌浩克》之后,凯文·费奇给所有的漫威电影定了一个基调,就是结尾要光明,现场要有幽默感,每个角色都要有缺点。把这几个特征赋予了电影以后你会发现,所有漫威电影的角色都开着玩笑,雷神会开玩笑,美国队长也会开玩笑,钢铁侠更是会开玩笑,所以看起来很轻松。电影最后要是一个光明的结尾。这就是在试水拍电影,后面的故事大家可能就都知道了,就是开始打造漫威宇宙。

2009年,迪士尼收购了漫威,这时候开始打造漫威宇宙。这一阶段,漫威计划是再制作4部电影,这4部电影被称为漫威宇宙第一阶段,包括《钢铁侠2》《雷神1》《美国队长1》和《复仇者联盟1》。也就是到《复仇者联盟1》的时候,漫威初步的第一阶段宇宙打造成功。

那么像《美国队长1》《雷神1》《钢铁侠1》这样的电影叫什么呢?叫作人物起源故事,就是讲电影主角是怎么成为这样的人的。这种起源故事的电影是一定要拍的,因为如果没有起源故事电影,大家看到新出现的角色就会觉得很奇怪。比如说《复仇者联盟》里边突然蹦出一个雷神,没看过《雷神》的话,大家就会很奇怪,所以要拍一个《雷神》这样的起源电影,告诉你雷神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这是第一阶段。

接下来,漫威创造了一个选择导演的模式。其他电影的拍摄模式一般都是片子来找大导演,但漫威不是这样的,漫威的模式是:我要拍这个电影,谁来应聘?再出名的导演都要来应聘,然后凯文·费奇和斯坦·李会跟这些导演聊天,谈他们对角色的认识,对故事的认识,谈完之后漫威来选择导演。还有,他们当时选出演雷神这个演员的时候,外界评价说是“无名小卒”。没有人认识他,他也没出演著名的作品,竟然让他来担纲演这么重要的角色。但是,这部片子获得了4.49亿美元的票房,虽然没有超过《钢铁侠》,但是也很厉害。

接下来,“复仇者集结”。《复仇者联盟》第一部拍摄的时候,导演是乔斯·惠登,他选择了马克·鲁法洛演绿巨人,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之前,绿巨人全是电脑生成的,不是真人扮演的。而在这部电影中,咱们所看到的绿巨人的脸是马克·鲁法洛自己的脸,他在演这个绿巨人的角色,所以他特别兴奋。

在拍摄之前,凯文·费奇只给乔斯·惠登立了三条规矩。他说,“复仇者联盟必须与洛基(Loki)作战”,这是第一个原则。“在电影中间,复仇者之间必须有一场内斗”,就是如果这些人一出场都特别完美,性格都很好,那可能没有太多的冲突感,就不好看。一定是绿巨人要跟大家打架,雷神要跟钢铁侠打架,美国队长要加进去跟他们一块儿打,就是一定要有这个过程。“在最后的战斗中,复仇者必须齐心协力才能取得胜利。”

凯文·费奇是高手,他学的就是编剧,所以他非常知道故事的三段论:你有一个宏大的目标,中间要克服不团结的困难,到最后的道德前提就是“忘记小我,团结作战”。所以,《复仇者联盟1》大获成功。我们说《复仇者联盟1》是复仇者的第一次集结。

接下来到漫威宇宙的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当中计划推出《钢铁侠3》《雷神2:黑暗世界》和《美国队长2:冬日战士》,还包括《银河护卫队》《蚁人》。《蚁人》也是一部典型的起源电影,最后收官之作是《复仇者联盟2:奥创纪元》。

在这个过程当中,漫威公司里边也在发生着“战斗”。艾克把公司卖给了迪士尼,然后他在纽约指挥公司运作,而拍摄电影的凯文·费奇这些人都在好莱坞,他们一个在美国东部,一个在美国西部。大家发现艾克经常会对角色和内容提出要求,提出很多的反对意见。所以最后,凯文·费奇他们被逼无奈,向迪士尼申诉,要求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2015年,迪士尼除去了艾克·佩尔穆特在漫威的所有职务,大权全部落入到了凯文·费奇手里。凯文·费奇成为掌管漫威命运的一个人。后来有人评价说,也只有凯文·费奇能够拍出这样的电影,因为他真的懂电影,同时他也真的懂漫威,他知道这些角色内在的力量。

漫威宇宙第三阶段计划一共拍摄9部电影,开篇就是《美国队长3》。你们知道,这部片子划时代的意义是什么吗?就是这部片子当中出现了蜘蛛侠。之前讲过,蜘蛛侠是卖给了索尼的,但是它怎么出现在《美国队长3:内战》里的呢?凯文·费奇是一个高手,他让蜘蛛侠“回家”了。他和索尼做了一个没有花钱的交易,就是咱俩谈好,我想让蜘蛛侠出现在我的电影里,你拍蜘蛛侠电影的时候,难道不需要钢铁侠“站台”吗?所以我让钢铁侠在你那儿露个脸,你让蜘蛛侠在我的电影中露个脸。

所以当蜘蛛侠出现在《美国队长3》里时,所有的漫威迷开始欢呼,庆祝蜘蛛侠回归。你现在回头去看《美国队长3》中蜘蛛侠出场的那一个镜头,是做了特殊处理的。当蜘蛛侠砰地跳出来,跳到飞机上,一个镜头推过去,还加上了背景音乐,非常宏大。如果你不是漫威迷,你可能觉得吓一跳,但是漫威迷就会觉得感动流泪,因为蜘蛛侠回来了,可以跟钢铁侠他们并肩作战了。

在漫威宇宙第三阶段里,它们继续推出《美国队长3》、《银河护卫队2》、《雷神3:诸神黄昏》(这部片子非常好看),还有《蚁人2:黄蜂女现身》。漫威在给《雷神》选音乐的时候,选中了一首齐柏林飞艇乐队的《移民之歌》(Immigrant Song)。这首歌现在经常在我的车里出现,我儿子天天听这首歌,很好听。当这首歌一出来,所有人都认定《雷神3》的主题曲就是它了,一定要用它来做电影的主题曲。

漫威宇宙第三阶段里还包括《奇异博士》。《奇异博士》这部片子也有它的意义,就是饰演奇异博士的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以及饰演古一法师的蒂尔达·斯文顿,都被认为是艺术片最佳演员,演艺术片演得很好。尤其是本尼迪克特,大家看过他出演了很多英国的电影。“这部电影不仅将多元宇宙引入了漫威电影宇宙,还将一个相对次要的默默无闻的漫画角色变成了另一个重要的核心角色(就是奇异博士),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电影《奇异博士》最终狂揽6.77亿美元的票房收入,相当于制作成本的4倍。”

之后,《黑豹》和《惊奇队长》又打开了新的局面。《黑豹》是一部以非洲裔美国演员为主的超级英雄大片,这部片子获得了13亿美元的票房。“《惊奇队长》是漫威拍摄的第一部以女性超级英雄为主角的长片”,女主角是布丽·拉尔森。当《惊奇队长》上映以后,大街上很多女性都剪了布丽·拉尔森的发型,因为大家觉得她的发型很酷,充满了力量。

漫威的每一部电影,背后都饱含着社会议题,就像当年斯坦·李喜欢写的社评一样,他希望通过电影给社会带来一些改变。而且,你要知道《惊奇队长》背后的故事:《惊奇队长》的导演是女性,联合编剧是女性,执行制片人是女性,作曲家是女性,服装设计师是女性,就是整个这部电影的主要班底基本全是由女性构成的。

《复仇者联盟4》有一个场景,不知道你们注意到了没有。在片尾大混战的时候,蜘蛛侠拿着灭霸的手套要跑,结果被异族围攻,这时候有一位女性站出来,说“把它交给姐姐”,然后你会看到周边全是姐姐。所有的漫威女性超级英雄全部集结,这就是向女性致敬的一个过程。黄蜂女、女性钢铁侠、惊奇队长全部都出来了,场景特别好看。

“漫威宇宙第三阶段的高潮是两部复仇者联盟电影——《复仇者联盟3:无限战争》和《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这两部电影其实是一块儿拍的),两部电影均由乔·罗素和安东尼·罗素兄弟执导。”这两部电影的上映时间相隔一年,但是从制作角度来看是同一个项目,就等于是一块儿拍了这么大一个电影,分了两年上映的。“在后期制作上,《复仇者联盟3》使用了2900多处特效,而《复仇者联盟4》则使用了3000多处特效。”

小罗伯特·唐尼在片场不断为其他演员指点迷津。……灭霸的扮演者乔什·布洛林描述了自己在片场的体验。他说:“这是一个和衷共济的团队。就像以前的戏剧团队一样,大家精诚合作,为实现同一个目标而团结一心。这就是漫威电影能够脱颖而出的原因:庞大的资金支持、正直无邪的演员、众志成城的团队。……所有这些因素,造就了漫威电影的伟大成功!”(就是每一个角色都在创作。)

《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打破了票房纪录。2018年4月首映的《复仇者联盟3:无限战争》全球票房超过20亿美元,而2019年4月上映的《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票房近28亿美元。所有21部漫威电影(不包括为索尼影业制作的关于蜘蛛侠的电影)共计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182亿美元的票房收入。

这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成功。那下边一个阶段是什么呢?就是我们所说的漫威宇宙的第四阶段。第四阶段,迪士尼CEO罗伯特·艾格又收购了二十一世纪福克斯公司。二十一世纪福克斯公司手里边有神奇四侠的版权。所以迪士尼收购了这个公司以后,神奇四侠又回归到了漫威。

“2019年3月20日,在距《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在院线首映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迪士尼以713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二十一世纪福克斯公司。漫威终于拿回了除蜘蛛侠以外的漫威漫画角色的版权。”现在只有蜘蛛侠的版权流落在外,但是还能够合作。

这本书的最后,作者说:“如果他们能够不忘初心——他们将无所不能。”就是像凯文·费奇这样真的热爱这些超级英雄的人,他是真的沉浸在漫威宇宙中,不像之前讲的那些榨取漫威生命力的商人。

如果他们能够不忘初心——他们将无所不能。毕竟,在马丁·古德曼、斯坦·李、杰克·科比、史蒂夫·迪特科和其他人80多年来的苦心经营之下,漫威影业坐拥最丰厚的知识产权宝藏。正如凯文·费奇所言,“漫威影业今天取得的点滴成就,都要归功于当初的漫威漫画公司”。

各位想想看,这么了不起的一个商业帝国的发端,就是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穷小子,他为了生存去做各种各样的杂志。今天,有些人看待身边很多人创业,态度都有点瞧不上。但实际上,你难以判断这些创业点子中蕴含的生命力。

所以我希望这本书,不是因为我们是漫威的粉丝,才要去了解它,而是因为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挑战,我们就是想要去进行这样的创业。我们需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打造一个成功的IP需要时间,需要单纯的心,需要热爱,需要足够丰富的想象力,当然也需要运气。所以保持生命力,能够活下去,保持反脆弱性,对于每一个创业者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事。

谢谢大家,我们下周再见。

来自樊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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